中提琴特点


      擦奏弦鸣乐器。提琴族中的中音乐器,外形及结构与小提琴基本相同,只是形体略大。五度定弦为c、g、d1,a1琴身长度一般为42.5厘米。中提琴的音色比小提琴更厚实、温暖而丰满,指法和运弓与小提琴基本相同。中提琴从比中央C低八度音程的C开始,每根弦间隔五度音程,依次为C、G、D及A音,比小提琴低五度,而比大提琴高了八度。 作为独奏乐器,它缺少小提琴的辉煌性和大提琴的浑厚有力的音响,并且不如小提琴和大提琴那样在演奏协奏曲时可以和乐队进行较量。因此作曲家为中提琴写的协奏曲不多见(多见于小提琴)。   
      19世纪,N.帕格尼尼获得了一把A.斯特拉迪瓦里制作的中提琴,H.柏辽兹为它写了一首交响曲《哈罗尔德在意大利》。柏辽兹不仅把中提琴独奏写得非常精彩,而且把乐队的中提琴声部也写得十分优秀。20世纪以来,出现了L.特蒂斯、W.普里姆罗斯和P.欣德米特等中提琴演奏家。W.沃尔顿为特蒂斯、B.巴托克为普利姆罗斯写了《中提琴协奏曲》。欣德米特自己写了 4首中提琴协奏曲,由他亲自演奏。从中提琴的演奏艺术发展来说,在室内乐作品中,特别是弦乐四重奏中,才充分发挥了它的艺术表现力。       
      但中提琴在历史上一直不大受重视,即使像贝多芬这样善于开发乐器独特个性的大师,也满足于把中提琴保持在从属声部的水平上。这种状况甚至影响到学生学习中提琴的热情。总有这样的说法,学不成小提琴的人迫不得已才转而改行搞中提琴。仿佛中提琴是件蹩脚的乐器,只配给庸碌无能的提琴家使用。事实当然不是这样。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代表性作曲家梅雨尔在他的歌剧《乌达尔》中,自始至终不用小提琴,而是把弦乐的基本的和最高的声部交给中提琴演奏。这个创举也许激发了相辽兹的创作欲。28年后,也就是在1843年,柏辽兹写下了他的《哈罗尔德在意大利》,这部作品是柏辽兹题献给帕格尼尼的带中提琴助奏的交响曲。但是帕格尼尼嫌独奏中提琴声部过于沉寂,始终未予问津。这部作品后来是由帕格尼尼的学生西沃里予以首演的。其实,《哈罗尔德在意大利》是柏辽兹惨淡经营之作,中提琴在里面扮演标题上的主人公,落落寡合,却有一肚皮说不完的心思。换了小提琴作主角,未免过于耀眼;大提琴呢,又过于伤感;中提琴则深沉感人正合适。这部作品在19世纪的中提琴文献中可说是独步一时。不过话说回来,中提琴在历史上地位较低,还真和自身有几分关系。我们知道,小提琴和大提琴都是在制琴名师斯特拉迪瓦里的手中定型的。中提琴却没有这样的福气。中提琴的尺寸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有一个大致的认同。不是你嫌我做的大了,就是我嫌你做的小了。法国19世纪上半叶的制琴名师维柳姆,曾经制造了一批音响丰满有力的中提琴,可惜由于尺寸偏大未得到好评,被束之高阁了。19世纪末,特蒂斯(1876-1975)奋起从事中提琴演奏事业,终生不辍。他设计制造了十六又四分之三英寸的特蒂斯型中提琴,算是给中提琴定下了一个相对合适的身材。           
      中提琴(Viola)名称,源自古大提琴(Viola da gamba)。古大提琴是一种夹于两条腿之间拉奏的乐器。但其实古中提琴(Viola da braccio)才是中提琴与小提琴的前身,因为古中提琴是架在肩上拉奏的。中提琴的发展和历史与小提琴十分相似,但在独奏的场合缺少小提琴的适应性和音色,只好居伴奏的地位,使演奏的声音便和谐。在十八世纪最后二十年间,许多乐家逐渐承认中提琴独特优美的音色,因而常用于海登和莫扎特的弦乐四重奏。但用作独奏乐器时,它的音色独具特色,像是充满鼻音的弦乐器,发出低沉而神秘的声音。这种特点被中国许多优秀的作曲家所利用,使加上弱音器的中提琴模仿马头琴的声音,在《嘎达梅林》,《御风万里》,《草原之歌》等等独奏或交响乐中发挥巨大的作用,给人们以耳目一新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