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弹奏中的技术与技巧


    钢琴教育在现代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可是在学生和家长甚至在一些钢琴教师的心里,对钢琴技术、技巧的概念还有疑惑不解之处,这不便于读书、听课、交流、看考级评语,还容易出现理解上的错误,给学琴带来不便。因此笔者尝试依据前人的经验和自己的理解,对二者的内涵、特点和关系作进一步的分析、阐述,以便求教于大方。古今中外有许多钢琴家都曾谈论过钢琴演奏的技术方法及其训练途径。
    比如前苏联著名钢琴大师——戈多夫斯基明确提出了技术与技巧的不同概念。他认为:“技能自然是包括了从机械性能的角度来训练手—就是尽可能地使手能弹出最高的速度、最大的力度,并使手具有能力能弹奏各种因指法或各个调在键盘上的特殊排列而极为困难的经过句。
    技巧不同于技能,他和智力有关而不是体力方面的问题,它是脑力方面的学习而不是手指或体力方面的学习。技巧的含义就是节奏、拍子、重音、分句、力度、缓急法、触键等。对以上所提的这些项目有敏锐的理解,并能根据自己的解释运用到键盘上,那就可称为有高度的技巧。”
    中国钢琴艺术理论家魏廷格指出:“严格的说,(二者)不是一回事。技术侧重的是不涉及艺术性的能力。比如手指运动的速度、力量、灵敏度等。而技巧则是将技术运用于乐曲艺术内容表现的能力。比如在乐曲的演奏中,恰当、巧妙的运用技术,弹出音乐需要的轻、重、缓、急等等。
    所以,有了技术不一定具有技巧。但没有技术则肯定谈不上技巧。”还有一些理论研究者,在著述中把钢琴演奏技巧分为技术性技巧和音乐性技巧,以便于区别开二者的内涵。象这样关于钢琴演奏的技术与技巧辨析的文章很多,都说明对于钢琴艺术理论的研究来说,明确的区分二者的不同内涵,对于钢琴教学的研究向着科学化、纵深化的道路上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便于钢琴学习者正确的理解技术技巧的训练。 
正确看待钢琴弹奏的技术
    1.钢琴弹奏的技术具有相对的独立意义就钢琴演奏来讲,技巧是手指技术与音乐内涵的中介,属于心理智力操作的范畴,是非具体、不可见的。而技术能力主要指弹奏时指腕臂身的协调灵活动作,它遵从于身体运动的规律,因此具有相对的独立的意义。如果混淆了二者的定义,把对表现音乐的能力统称为技术,就把音乐表现当成了技术的制造或者是能批量生产的程序,把艺术表演就引入了死胡同。如果把技术具体看作运用身体的能力,就说明了它可以用相对固定的训练指标来衡量,比如动作的速度、力度、准确性等等,也就可以把它划入科学的范围,从而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训练。事实上体育科学早就对肌肉运动的训练有了成功的研究成果,让肌肉具有哪方面的能力只是训练途径不同。这从钢琴演奏法的发展历程(从手指派到重力派再到二者结合的弹奏法发展),也很好的说明了手指弹奏技术向着科学化发展的进程。
    2.钢琴弹奏技术的发展必须符合钢琴键盘的形状和音乐形象的需要在艺术表演领域里,舞蹈是把身体的运动与艺术的表现内涵结合起来的一种直接的外在表现形式,体现了身体运动规律中的高度协调与形式美。体育竞赛展现了身体运动规律中的力量运用。而钢琴演奏是以丰富的音响为目标,在宽广的键盘上来体现手、手臂乃至全身的高度协调、灵活和力量的运动技术。因此所有的手指运动技术都必须符合钢琴的外形和发声特点来设计并训练。钢琴——这位乐器王国里的庞然大物,能发出PPP极弱到fff极响的音量。宽广的键盘位置,要求身体完成左右上下的复杂运动;尤其要求手指在上面走、跑、转、舞来荡去,所做的技术组合的复杂,远远超过了任何一个舞蹈家的动作组合;所展示的动作速度和力度堪与任何体育比赛相比拟;所要达到的精确程度丝毫不逊于现代的电脑。由此可知,手指的训练即技术训练还要必然服从于运动训练科学原理,向着高度精湛、准确和快速有力的方向发展,方能逐步形成为表现音乐服务的自身运动体系。从钢琴制造发展过程可以看出现代钢琴已成为能充分发挥人的体能及想象的较为完善的表情工具,因此钢琴弹奏技术是既从属于音乐表现又从属于运动科学的操作手段。为了更好的表现音乐形象,演奏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手指准确、速度、力度等能力,丰富的钢琴作品对手指的各方面能力提出了苛刻的要求,掌握技术是一名钢琴家必备的条件。钢琴发展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以技术为表演目的的煊技大师,可见钢琴的弹奏技术本身就体现了可观赏性、竞技性,从此意义上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可忧的是现代社会上仍存在着以技术为目的的不良习气和观念;他们认为技术是第一位的,有了技术随着年龄的增长音乐表现就会自然好起来,因此在钢琴教学中把弹奏技术孤立于音乐内涵和表现技巧之外;孩子失去了以表现音乐为目的的手指乃至全身的运动体系,仅仅退化为手指的动作游戏,失去了锻炼手指的目的、失去了音乐决定手指运动的意识,很难想象这孩子在钢琴演奏的道路上能走多远。
正确看待钢琴演奏中的技巧
    1.钢琴演奏技巧是音乐表现的直接手段音乐是以声音为载体、以节奏节拍的方式在时间中展开、来表达思想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作为以声音的轻重为表达手段的钢琴,所有的表现形式诸如节奏、色彩、旋律、结构等都以轻响的方式在时间空间中展现。我们把能够根据思想情绪的需要通过灵巧、有力的手指动作而制造出各种的音响能力称之为钢琴的表现技巧。正如钢琴大师约翰·布朗宁(John Browning)所说:“技法与你能很快弹奏不同的音阶全然无关,它是创造出许多不同的声音的能力。这种能力构成了技法的最高理想。”比如:一段优美的旋律需要内心的歌唱感和手指的连贯动作再加上手臂重量的合理运用,才能体现内在的气息的流动和语句的抑扬顿挫;一道亮丽的音响色彩的塑造需要敏捷细腻的指触和多层声部的合理融合;一段铿锵的节奏的展示需要指力、重力与节拍在激情下的持续迸发;小桥流水、风花月夜、空山鸟语、温馨甜美的想象等等都可以技巧的途径展现出来。把这些音乐的素材按照一定的思想或情绪的发展逻辑有机的组织起来就构成了综合音乐形象,它体现了人的精神和意志,成为音乐表演活动的根本目的。从这个意义,技巧也逐步的靠近了音乐的本身。因此,技巧是以音乐素材的积累为前提,以智慧为手段,以情感的体验为特征的精神产物,是演奏者巧妙的运用弹奏技术、表现一定音乐情绪的能力。它随着精神发展而提高,区别于手指技术随肌肉能力的提高而发展。
    2.艺术表现的共性原则是钢琴技巧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一切艺术表现手法象对比、对称、平衡等都是技巧形成和发展所应遵从的共性原则,但都不能成为技巧的本身。艺术来源于生活,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创造着多变而细腻的人类情感。在不同情感想象作用下创造出的音乐作品,必然需要富于创造性的技巧去展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多少作品就应有多少钢琴表现技巧。灵活多变、恰如其分就成了技巧的特点。正是技巧的这个特点,大大的丰富着艺术表现原则的内涵;同时,在这些共性表现原则的启发下,钢琴表现的技巧向着无限丰富和细腻的空间开拓、发展着。纵上所述,我们知道技术和技巧同时存在于钢琴演奏的能力中,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缺一不可。在某种情况下它们又可以混用,因为他们都融入了同一个概念即演奏的能力中。这要求钢琴教师从一开始钢琴弹奏的训练就要重视二者的完美结合,不可偏颇。但二者又存在着显然的区别,技术是可见的、是有限的;而技巧却是无形的、又是无限的。正如钢琴大师阿莉西亚·德·拉罗恰所说:“只有在纯粹的机械这外,你才能把握技术(技巧)的真实含义。那是音响、解释、音色和音调,是一个乐句或乐段的处理;是重音、曲调和旋律;是音乐的概念。总而言之,机械意义上的技术对你丝毫无补。你必须知道的是:自己此时此刻正在弹奏的这首乐曲,应该以什么样的技巧来处理。”因此,手指技术的发展提高必须以技巧的需要为准绳,技巧的发展也必须以技术的精湛为保证,二者的主从关系是明确的。作为钢琴教师在教学训练中应该真正的弄清二者的含义和关系,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把演奏能力教学的重心适当的倾斜到技巧上,使学生在创造性的技巧训练中感受到音乐的乐趣,感受到钢琴弹奏的快乐,以技巧来带动技术的提高,使学生在有限的技术上运用无限的音乐表现技巧、创造出丰富的音响世界,达到钢琴表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