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调律的深度认识(二)


   钢琴调律作为一个行业,是由于社会的需要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尤其是1811年立式钢琴的出现,是至今未被学者们充分认识的,又一具有重大意义的发展。因为立式钢琴的出现,使传统的平台式(三角琴)钢琴这一贵族上层家庭的宠物,放下它那华贵的身价,步入了寻常百姓家,进而逐渐成为教具,为钢琴的广泛传播铺就了广阔的进程。钢琴的广泛普及和使用,其维修和调律就成为社会需求,带有艺术性质的钢琴调律行业便应运而生了。
1.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任何一种事务的发展都是从初级到高级,从简约到繁复,又从繁复到简约这样循环往复的进步发展,钢琴调律这一行业同样如此。 
  由多种版本的音乐词典所记载的钢琴调律的生律程序即可知钢琴调律的精确程度,随生律程序的不断改进,音准的精度越来越高。 
  《外国音乐词典》、《音乐词典》、《律学》等多种版本的文献记述钢琴调律时,都介绍了“五度八度法”、“四度五度法”、“三五法”等三种求证十二平均律的生律法。所谓生律法就是以哪种音程循环生律为程序,求证出一组平均律音高,再以此为基础去求证整架琴的音高。 
2.五度八度生律法
  从五、八度法的程序中(从略)我们就可以看出:①这种方法要用16步才能完成;②其中由五度连续生律超出一个八度就需要以高八度音程转位,到下属五度,而八度音程为完全协和音程,小于0.5HZ(频率)就不能觉察,故以此法生律,只能达到粗略的程度。
3.四、五度生律法
  以四、五度生律法仅11步即可完成一组平均律。故19世纪末四、五度即已取代“五、八度”而为调律师们所普遍接受,使调律的精度和速度都得到大幅度提高。1917年美国调律师V·B·怀特先生所著的《钢琴调律与相关技术》一书,列举了“四、五度生律法”,其中生律程序11步,检验程序多达33步,这无疑是调律历史文献中最严密,精确度最高的生律法,它把钢琴调律程序完善化的同时,也使钢琴调律师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到了新的高度,钢琴的音准也得以大幅度的提高。
4.三、六度生律法 
  1981年《乐器》第三期发表了笔者设计的“三、六度生律法”。这一方法是在怀特先生的四、五度生律三六度检验法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使四、五度生律程序然后以三、六度检验的“事后”检验,改为三六、四五度同时进行,不仅达到提高调律精度的目的,也使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这一新的生律程序从推出到现已27年。虽有不少年轻调律师们已初步掌握,其中优秀者已达到很高水准,但多数调律师并未掌握,特别资历较深的调律师,由于已有较高的技术水准,不使也不必学习新的方法。此外三、六度生律既然是精益生律法,其不仅对音准要求很高,对调律中精细地用扳手的技巧有更高的要求,对于习惯使用四、五度生律的调律师自然有一定难度。三、六度的难,究其实质是精度高,如果以四、五度生律,严格按三、六度检验则更难以做到,而且效率不高。 
  钢琴调律技术的发展,由五、八度到四、五度经历了近半个世纪,至今仍有少数人在使用。可以预见从四、五度过渡到三、六度需要更长的时间,且只有在欧美、日等钢琴强国的调律师认识并掌握了这种先进的方法,才能在全世界范围推广,那时中国的调律师们将更热衷于向外国学习。文献中还有三、五度生律法,掌握难度更大,使用的人更少。但是我们从中可以得知,既然三、五度可以运用,三、六度就更可以运用,而且与四、五度结合就更加容易掌握。 由上述词典(其他词典亦有记述内容完全相同,只是用词不同)对“拍”的表述可以得知,“拍”的产生是一种物理现象。美国心理学家西肖尔经实验得出结论:人的听觉对声音的高度的分辨能力,一般为3HZ,乐队指挥有的能达到0.5HZ。若两音以不同音程关系同时发出,则两音之间频率差的判断能达到8HZ,且只能觉知其不和谐,并不能指出频率的差值。但若以“拍”的多少来判断则较为容易,且能计算出频率的差值。由此可以得知,以听“拍”来判断同度的两根以上的琴弦,或两支乐器同时发出的音高,就可清楚地得知两音是否准确,经过训练的人还可以计算出频率差值。应该说,此时的判断已上升到对音准的“理论”认识,因为拍是物理现象。
  听觉对声音的感觉是有条件的,其频率范围经常是16~20000HZ,低于16HZ为次声,高于2000HZ为超声,超出这个范围,我们便不能听到。同样,以秒为单位,拍的次数听觉感知也是有范围的,经常1~3次拍/秒清晰可闻,但误差稍大,4~7次最易听辩,8~13次判断误差加大,超过15次则感觉不到拍,却感觉是两个不同音高的音(指同度)。低于1次拍的判断误差就会加大。精确的调律就是要准确地判断拍的多少。因此调律是以精确把握拍的数量,即“拍频”来判断音准。所以我们说调律师对音准的认识已上升到了理性,不能准确判断拍频,则不能称为调律师。 
  在调律实践中,调四、五度应以三、六度检验才能精确,调四度不能出现“拍”(感觉有波动),在出现“猫音”(一种比喻)时。则表明三条弦仍相差0.5次左右的拍/秒。调八度若不以四五度或大三度、双八度、双八度加大三度等音程进行检验,就会有较大的误差。 
  遗憾的是,由于多数人对音程要求不高,造成了能进行精确调律的人很少,会听三、六度,会听辨四、五,三、六度构成的主和弦、上属和弦、下属和弦,转位三和弦的色彩的人就更少。
  以调律为职业的调律师,应认识到,只会以四、五分平均律,简单的调八度,而不会应用三、六度及其他音程进行检验,就不能说是优质的调律师,更谈不上什么高级调律师。 
  所以出现不少调律师不会听三、六度,并非其难以听到,仅仅是习惯简单的四、五度听辨。掌握三、六度听拍之难,本质不在于听而在于扳手与听拍的配合,使之能做精细的调整。一切技能都是学会易,学好难,学精就更难,达到“艺术”的程度就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 
  目前在调律师队伍中,不少人尚达不到精的程度,有关机构和部门正酝酿组建高级调律师培训班,以便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业精于勤,勤者不仅要大量的实践,还要下苦功夫学习相关理论。若想知其然,必知其所以然,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是理性的实践,在实践中丰富理论,再来指导实践。这是“业精”的必由之途。 
(待 续)